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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

来源: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10-15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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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决定引进高学历高素质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类别

专业技术岗

二、毕业院校及要求

1.面向30所“985”高校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2.面向9所“C9”高校引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人才。

3.面向5所财经类高校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三、引才待遇及要求

1.引进人才列入事业编制,享受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2.以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资格条件报考并聘用的,聘用后给予共10万元安置费。安置费均分5年付清。

3.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新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引进人才实行3年最低服务期,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

四、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日9时-11月10日17时。

详见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公告。

http://www.hhpta.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