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的重要载体,对其经营管理的企业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市国资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盘活存量资产,降低企业负债水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盘活国有资产的工作部署,立足市属国有企业实际,坚持提高站位、开拓思路、分类指导、综合施策,确保市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如期实现盘活。
一、市属国有企业资产基本情况
通过全面摸底切实掌握资产底数,为推动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奠定基础,市国资委在先后2轮组织市属国有企业全口径报送资产情况的基础上,专门委托审计机构对10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分类建立各类资产台账。截至2022年12月末,10户市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120.81亿元。其中:实物类资产共计841.35亿元,占总资产39.67%;股权类资产共计224.91亿元,占总资产10.6%;往来款项资产共计902.63亿元,占总资产42.56%;货币资金共计70.85亿元,占总资产3.3%;其他类资产共计81.09亿元,占总资产3.9%。
实物类资产中,8户企业存在闲置资产共140项,账面价值51.36亿元,包括房屋建筑物81项、账面价值40.41亿元,土地38宗、账面价值5.64亿元,车辆及设备21项、账面价值5.31亿元。
二、闲置资产盘活成效
截至目前,8户市属国有企业全部完成140项闲置资产盘活销号,闲置资产基本实现盘活,盘活闲置资产总额51.36亿元,预计实现盘活收益2.27亿元。通过闲置资产盘活,实现18宗土地收归市级土地储备库予以保护和管理、推动11宗土地开展土地确权工作,增加了我市土地储备资源。通过闲置资产盘活,有效提升了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运营效率,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本年市属国有企业经济稳步增长做出一定贡献。
三、闲置资产盘活的主要经验与做法
(一)摸清底数制定方案。在企业资产大起底的基础上,全面摸清闲置资产底数。不仅摸清数量底数,同步摸清资产闲置原因、存在问题的“底数”。针对企业资产类型、金额、存在的问题,组织企业、相关部门进行分析研判、明确解决路径,“一产一策”制定盘活措施,明确盘活主体、配合部门以及盘活时限,综合形成《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作为本次闲置资产盘活行动的指导性文件。
(二)分类施策推动盘活。针对不同类型资产,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盘活。对于产权权属清晰的闲置房屋、车辆、设备等资产,通过公开挂牌转让方式盘活,争取资产价值最大化,如公交公司转让闲置天然气公交车实现盘活;对于资产产权权属存在瑕疵和短期内难以出售变现的资产,通过出租方式盘活,形成资产可持续收益,如金融集团不断优化盘活路径,通过出租原物资局大院稳健实现盘活;对于具有开发价值的闲置土地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投资人参与投资运营,如文旅投集团八拜奶牛场土地引入社会投资人共同开发建设青城乐水·潮玩谷项目;对于变现有难度的资产,且本企业存在大量债权人,通过以物抵债方式盘活,比如春华水务公司全面起底水费抵顶闲置房屋用于抵顶本企业债务。对于授权经营但目前已不具备经营条件的闲置土地,通过政府终止授权收回土地的方式盘活;对于现有资产状态不满足盘活条件的,通过提升改造改变资产用途方式进行盘活,如青城资本运营公司对少数民族运动中心东看台楼进行提升改造作为酒店投入运营盘活。
(三)强化调度推动盘活。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的闲置资产盘活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市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盘活。分管市领导靠前协调调度,共召开5次盘活工作调度会;盘活领导小组办公室坚持每10天1调度,向分管副市长印发工作提示函,通报工作进展,重点协调解决资产盘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将盘活进展通报各市属企业,对盘活进展较慢的企业印发工作提示函,约谈企业相关人员,推进盘活工作。
(四)紧盯实效确保合规盘活。市国资委与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联合举办盘活存量资产与国企合规管理专题培训班,聘请相关领域专家解读法规政策及进行实操培训,强化企业依法合规盘活资产,组织各市属企业学习合规盘活政策和借鉴优秀盘活经验。将闲置资产盘活任务完成情况列入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发挥考核导向性作用,激发各企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切实压实企业盘活主体责任。同时,对已盘活的资产,组织各企业开展多种形式“回头看”,并安排专人对各企业已盘活的闲置资产进行不定期实地查验,全面核实已盘活资产真实情况,确保闲置资产盘活形神兼备。
(五)建立长效机制防止新增闲置。要求市属国有企业在前期闲置盘活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总结盘活经验。同步建立企业季度自查,市国资委半年抽查、年终纳入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长效机制,加强全面监管,坚决遏制新增闲置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