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政校企”合作培养人才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办理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和宣传引导力度
为切实推动市属国有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等工作,确保相关政策取得实效,市国资委立足工作职能,出台一系列制度,督促引导市属国有企业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会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部门,不断加强政策宣传。
一是市国资委起草制定《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规定市属国有企业须严格实行市场化公开招聘用工,同时明确“鼓励企业按我市产教融合相关政策,实行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为国有企业通过校企合作方式引进人才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会同市人社局制定《呼和浩特市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内部分配“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为学校、学生选择参与校企合作增加动力。三是印发、转发《关于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加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通知》、《关于做好产教融合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持续开展政策宣传,督促引导各市属国有企业严格执行落实相关规定要求,积极探索实践,营造良好氛围。
(二)真抓实干取得工作实效
各市属国有企业积极响应市国资委号召,结合各自行业特点和经营发展实际,认真开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燃气热力集团及分子公司与清华大学建筑节能研究中心、赤峰学院、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续三年签订协议,开展校企合作办学项目,毕业后根据学生学分情况安排就业,2022年企业接收第一批毕业生12人,2023年接收第二批毕业生21人;通过建立校企联合办学“订单式”培养合作模式,盘活了校企双方教育资源及社会资源,加大了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进一步拓宽了企业吸纳人才,培养人才的渠道。二是交通投资集团近年来先后与呼和浩特职业学院铁道系、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地铁、广州地铁、北京交通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等学校与企业签订战略协议,共建实践教学基地,携手开启产教融合校地企合作新局面;2023年集团赴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和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就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进行调研,就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校企互相挂牌、人才培养、订单班开设、毕业生实习就业、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内训师队伍互换交流培训、培训教材共同开发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交流,为社会培养需要的人才,满足企业的用人需求。三是公共交通公司先后与内蒙古大学哲学学院、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合作,建设产学研合作基地、实践教学基地,推动产教融合落实落地;各高校定期派遣一定数量的专业骨干教师到公共交通公司及其下属相关企业实践锻炼,公共交通公司定期选派技术人员、业务骨干、管理人员到高校进行项目合作开发、学术研讨和再深造;2023年,内蒙古大学交通学院首批16名实习生进入公共交通公司营运、安全等6个部门、1个基层单位的16个岗位进行30天实习培训,促进企业与高校人才“双向奔赴”合作交流方式更加多元和紧密。四是文旅投资集团所属呼和浩特市歌剧舞剧院与内蒙古艺术学院于2023年举行“实习实训基地”签约挂牌仪式,本着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紧紧围绕优秀文化传承、艺术人才培养扶持等重点工作开展交流合作,拓宽产教融合、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合作,实现剧院与学校共建共享共赢。五是内蒙古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及所属内蒙古智慧青城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于2023年联合举办“数智精彩闪耀未来 奋楫笃行共绘青城”产学研共建活动,活动中智慧青城公司和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就推动“产学研”、人才共育、资源共用、过程共管、责任共担、成果共享、学生创新创业、数据资产入表及要素化等校企深化合作进行探讨交流,确定共建研发主题,签署“教学实训基地协议”,共同为内蒙古智慧青城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学实训基地”揭牌。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支持市属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市国资委将持续按照相关工作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一是督促各市属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入分析经营发展中的人才短板,积极主动与高等院校、职业学院对接,建立稳定长效合作模式。
二是探索建立由市人社局、市国资委、职业学院共同举办相关技能提升培训机制,为市属国有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创造平台。
三是持续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为首府发展贡献人才支撑力量。
正文签发人:刘照江
联系人:赵梦宇
联系电话:5105497
呼和浩特市国资委
2023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