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4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市本级企业的国有资产并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部门主要职责
1.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市本级企业的国有资产并监管,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和措施办法,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3.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
4.按照管理权限,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5.负责组织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拟订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6.对出资企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的国有资产的产权变更处置等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7.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关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
8.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监管性文件,制定有关制度,依法对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
9.按照本部门权责清单履行相关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6个科室和一个事业单位,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规划发展和政策法规科、财务监督科、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收益管理科、企业领导人管理和考核分配科、党建工作科,事业单位是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
本部门下属单位2个,为市国资委(本级)及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
(二)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汇总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2家,具体包括:市国资委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
1. 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本部门有独立预算单位2家,其中: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1.办公室;2.规划发展和政策法规科;3.财务监督科;4.产权管理和资本运营收益管理科;5.企业领导人管理和考核分配科;6.党建工作科;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呼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
人员基本情况:2024年呼和浩特市国资委(本级)编制数22人、实有人数21人、退休人数7人;较上年增加5人,原因是:考录选调生3人,军转安置1人,调入1人;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2024年编制数14人、实有人数12人、退休人数0人、较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调出1人。
2.单位设置
纳入本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2 |
呼和浩特市国有资产综合保障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4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4年,市国资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和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各项工作主线,扎实落实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聚焦提高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国企改革。全面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组织各旗县区、有关部门和企业扎实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健全完善跟踪问效、考核评估等工作机制,力争今年完成70%以上主体任务;深入推进“五定”改革,建立健全用工总量管理、员工公开招聘、全员绩效考核、中层管理人员备案等配套制度,完善市场化用工机制;加快推动国资国企突围,组织企业全面摸清制约发展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制定突围方案,加快提升企业活力和效率。
二是聚焦提升经营效益,持续强化国资监管。实施“内部挖掘、降本增效”行动,加大扭亏减亏力度,不断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力争2024年继续保持整体盈利,亏损企业在2022年整体再减亏60%;开展新一轮国有资产大起底行动,组织全面深入排查企业资产情况,制定盘活资产清单以及提质增效资产清单,分类开展盘活利用;强化考核引领作用,进一步突出“一利五率”等质量效益指标考核力度,引导企业树牢“看效益”的导向,高效完成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持续防范债务风险,严格落实经营性债务“6+3+1”偿债机制,确保企业按期偿还2024年到期债务,进一步强化负债管控,推动企业将资产负债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制定指导监督旗县区国资工作计划,加大对旗县区国资工作指导力度,加快形成全市国资监管一盘棋。
三是聚焦强化党建引领,持续夯实党建基础。建立主题教育常态长效机制,深化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贯穿到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全过程,有形有感有效抓好“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企业各项任务落实;实施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书记队伍、党员管理、活动开展、制度落实、教育培训、工作保障“七抓”工程,切实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各级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清廉国企建设,进一步压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项目投资、采购等关键环节监管,切实筑牢廉洁风险防线。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收入总计6551.86万元、支出预算总计6551.8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减少221.1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减少221.13万元,收入减少3.26%,支出减少3.26%。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6551.86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6551.86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14.48万元,减少82.95%。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3629.6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人员增减变动随之经费变动。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3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9.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4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2241.0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6.25万元,减少19.31%。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政采未执行项目尾款在2023年支付完成,本年不需要再列入预算。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预算总计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6551.86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8.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389.12万元,减少97.73%。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2.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31万元,增加16.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09.89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5.82万元,增加12.29%,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工资变动按项内工资计算的各类收入预算都有所增加;二是人员增加经费随之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70.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发放新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较上年增加15.51万元,增加28.45%。增加主要原因:是调整项内工资缴费基数增加,住房公积金及新职工住房补贴随之增加。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2241.00万元,用于本部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减少536.25万元,减少19.31%。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政采未执行项目尾款在2023年支付完成,本年不需要再列入预算。
(6)城市社区支出(类)3629.60万元,用于支付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2023年列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主要原因是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合计6551.86万元,包括本年收入6551.8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1.26万元,占10.4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29.60万元,占55.4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241.00万元,占34.2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
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合计6551.8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86.26万元,占8.9%;
项目支出5965.60万元,占91.1%;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551.8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221.13万元,减少3.2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6551.86万元,较上年减少221.13万元,减少3.26%,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政采未执行项目尾款在2023年支付完成,本年不需要再列入预算。二是随着人员增减变动,人员工资及按项内工资计算的各类收入预算都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81.2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314.48万元,减少82.95%。主要原因:一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二是随着缴费基数提高需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增加;三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8.5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退休费、缴纳在职人员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与上年相比减少3389.12万元,减少97.93%。主要原因:一是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0.21万元,用于支付本部门退休人员的退休费。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5.54万元,用于本部门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53万元,增长16.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额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2.78万元,用于本部门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23万元,减少18.6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虚账做实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2.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3.31万元,增加16.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12.58万元,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68万元,增长27.0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随之经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5.43万元,用于本部门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39万元,减少6.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随之经费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4.82万元,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02万元,增长26.8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随之经费增加。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509.89万元,主要本部门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55.82万元,增加12.29%,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缴费基数提高需缴纳社保及公积金增加;二是人员增减变动经费随之变动。
(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支出(项)301.18万元,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60.51万元,增长25.14%,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人员5人,各项经费增加。
(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 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113.71万元,用于本部门事业人员工资及日常运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9.50万元,减少7.71%,主要原因:是本年事业单位减少1人。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95.00万元,用于本部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方面的项目支出,包括:监管企业年度审计暨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经费8.40万元、国资委工作经费30.00万元、法律顾问服务费5.00万元、编外聘用人员支出16.00万元、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1.60万元、职工体检费4.00万元、国有企业负责人能力提升、国企改革调研项目经费30.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70.0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发放新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较上年增加15.51万元,增长28.45%,主要原因:一是缴费基数调整缴费额增加;二是人员增加随之经费增加。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44.04万元,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本部门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较上年增加14.00万元,增长46.6%,主要原因:是项内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缴费额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支出(项)25.97万元,用于本部门新职工住房货币化补贴。较上年增加6.72万元,增长1.5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减变动经费随之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586.2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97万元,增长13.77%,其中:
(二)公用经费46.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85万元、印刷费2万元、差旅费3.50万元、维修(护)费3.35万元、培训费1.10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3.00万元、工会经费5.10万元、福利费6.3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万元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三公”经费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3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3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款)支付破产或改制企业职工安置费(项)3629.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2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2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36.25万元,减少19.31%。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政采未执行项目尾款在2023年支付完成,本年不需要再列入预算。其中: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2241万元,用于本部门履行国有资产监管职责方面的支出,较上年减少536.25万元,减少19.31%,主要原因:是2021-2022年政采未执行项目尾款在2023年支付完成,本年不需要再列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241万元包括:对监管企业年度审计暨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经费839.60万元;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支出609.60万元;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管理系统服务费13.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数据平台配套设备购置及门户网站建设费403.80万元;网站及公众号维护费18.00万元;深化国企改革咨询服务费50.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维护费29.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费270.00万元、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系统、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等保测评经费8.00万元等。
十、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市国资委部门预算安排项目18个,项目预算总金额5965.6万元。其中,财政本年拨款金额5965.6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单位资金0万元。包括:对监管企业年度审计暨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经费8.40万元、国资委工作经费30.00万元、法律顾问服务费5.00万元、编外聘用人员支出16.00万元、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1.60万元、国资委职工体检费2.80万元、国资保障中心体检费1.20万元、解决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资金3629.60万元、对监管企业年度审计暨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经费839.60万元、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补助支出609.60万元、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管管理系统服务费13.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数据平台配套设备购置及门户网站建设费403.80万元、网站及公众号维护费18万元、深化国企改革咨询服务费50.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维修维护费29.00万元、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二期开发服务费270.00万元、国有企业负责人能力提升国企改革调研项目费30.00万元、呼和浩特市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系统、国资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等保测评经费 8.00万元等。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46.8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62万元,增长22.5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二是按比例计提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468.60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7.00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基础软件(无形资产)620.0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841.60万元。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单价2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4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8个,公开绩效目标18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预算5965.60万元,占全部项目预算的100%。
一、财政拨款:部门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
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
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 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指用于人力资源引进人才补助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养老方面的支出。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指机关及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六、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九、“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联系人:田英
联系电话:5105518
第五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备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